刘清之,[公元?年至一一九o年左右]字子澄,江西临江人。生年不详,约卒于宋光宗绍熙元年。受业于兄靖之。甘贫力学,博极书传。绍兴二十七年,(公元一一五七年)举进士第。历知宜黄县。周必大荐于孝宗,得召对,改太常主簿。除通判鄂州,改衡州。光宗即位,起知袁州。适清之疾作,犹贻书执政论国事。初,清之欲应博学宏词科,及见朱熹,尽取所习焚之,慨然有志于义理之学。清之著有曾子内外杂篇、训蒙新书、外书、戒子诵录、庄总录、祭仪、诗令书、续说苑、文集、农书等,并传于世。
张弟五车书,读书仍隐居。染翰过草圣,赋诗轻子虚。
闭门二室下,隐居十年馀。宛是野人野,时从渔父渔。
秋风自萧索,五柳高且疏。望此去人世,渡水向吾庐。
岁晏同携手,只应君与予。
玉粟收余,金丝种后,蕃航别有蛮烟。双管横陈,何人对拥无眠。不知呼吸成滋味,爱挑灯、夜永如年。最堪怜,是一泥丸,捐万缗钱。
春雷歘破零丁穴,笑蜃楼气尽,无复灰然。沙角台高,乱帆收向天边。浮槎漫许陪霓节,看澄波、似镜长圆。更应传,绝岛重洋,取次回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