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瑸(1656-1718年),字文焕,号眉川,广东海康(今属雷州市)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公元1694年)进士,知福建古田县。疏议废加耗、惩贪官、禁滥刑、置社仓、粜积谷、崇节俭、兴书院、饬武备等。任福建巡抚、闽浙总督等。居官清廉,励精图治,布衣素食。累官福建巡抚、浙闽总督。清廉卓绝,圣祖称为“苦行老僧”。康熙三十九年任古田知县,又调到台湾主政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