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清臣(一○三二~一一○二),字邦直,安阳(今属河南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。调邢州司户参军,迁晋州和川令。神宗时,召为两朝国史编修官,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翰林学士。元丰四年(一○八一),拜吏部尚书。六年,迁尚书右丞。哲宗即位,转尚书左丞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一一○一),为门下侍郎,寻出知大名府。崇宁元年卒,年七十一。有诗文一百卷,已佚。事见《杂肋集》卷六二《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》,《宋史》卷三二八有传。今录诗七首。
一
四时春富贵,万物酒风流。澄澄水如蓝,灼灼花如绣。
二
花边停骏马,柳外缆轻舟。湖内画船交,湖上骅骝骤。
三
鸟啼花影里,人立粉墙头。春意两丝牵,秋水双波溜。
四
香焚金鸭鼎,闲傍小红楼。月在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