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景元(一○九四~一一四六),俗姓张,永嘉(今浙江温州)楠溪人。年十八依灵山希拱为僧,又谒圆悟于钟阜。后住台州护国寺,称此庵景元禅师。为南岳下十四世,昭觉勤禅师法嗣。高宗绍兴十六年卒(此据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五,《南宋元明僧宝传》作绍兴二十七年),年五十三。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一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九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郑子产有疾。谓子大叔曰:“我死,子必为政。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,其次莫如猛。夫火烈,民望而畏之,故鲜死焉。水懦弱,民狎而玩之,则多死焉,故宽难。”疾数月而卒。
大叔为政,不忍猛而宽。郑国多盗,取人于萑苻之泽。大叔悔之,曰:“吾早从夫子,不及此。”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,尽杀之,盗少止。
仲尼曰:“善哉!政宽则民慢,慢则纠之以猛。猛则民残,残则施之以宽。宽以济猛;猛以济宽,政是以和。”《诗》曰:‘民亦劳止,汔可小康;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’施之以宽也。‘毋从诡随,以谨无良;式遏寇虐,惨不畏明。’纠之以猛也。‘柔远能迩,以定我王。’平之以和也。又曰:‘不竞不絿,不刚不柔,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和之至也。”
及子产卒,仲尼闻之,出涕曰:“古之遗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