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常州府无锡人,字子极。万历二十六年进士。为襄阳推官,居官守正。二十九年与湖广佥事冯应京同被税监陈奉诬陷,下狱。襄阳人赴阙诉冤,不听。及出狱,削籍归,家居十七年。天启初起南京兵部主事。辽阳陷落后,自请募兵往援,进太仆少卿,充军前赞划。以疏论熊廷弼、王化贞功罪,被劾下诏狱,谪戍滁阳。崇祯初复官,致仕卒。有《明祖四大法》、《南音》、《徂东草》、《摄园草》。
淳熙丁酉,自江陵移帅隆兴,到官之三月被召,司马监、赵卿、王漕饯别。司马赋《水调歌头》,席间次韵。时王公明枢密薨,坐客终夕为兴门户之叹,故前章及之。
我饮不须劝,正怕酒樽空。别离亦复何恨?此别恨匆匆。头上貂蝉贵客,苑外麒麟高冢,人世竟谁雄?一笑出门去,千里落花风。
孙刘辈,能使我,不为公。余发种种如是,此事付渠侬。但觉平生湖海,除了醉吟风月,此外百无功。毫发皆帝力,更乞鉴湖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