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单州成武人,字处厚。从石介学。举进士。知须城县。英宗治平中,为监察御史里行,遇事敢言。神宗即位,以论欧阳修事通判怀州。上疏陈十事,除知登州。又请更定《配岛法》,沙门岛囚徒得全活者甚众。入为三司盐铁判官,因与富弼善,且论新法不便,出知济、兖二州。哲宗元祐初召为司农少卿。反对恢复乡差衙前法,建议提举常平官归提刑司。除河东转运使,复移兖州,赈活流民数万计。后历宝文阁待制知徐州、河北都转运使。绍圣四年,坐附司马光落职致仕,元符三年复之。卒年八十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